课程学习报告
摘要
正全国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材《劳动通论》近日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该教材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委书记刘向兵研究员主编,以普及劳动科学知识、提高劳动科学素养为着眼点,将劳动科学发展和劳动实践需求两个维度相结合,系统介绍了劳动学科领域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旨在引导新时代大学生坚定树立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正确认识劳动的现象与本质,正确理解劳动与社会的关系,正确认识与处理中国特色劳动关系问题,真正懂得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关乎幸福人生的道理。
一.劳动是什么?它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劳动:
①人类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的活动:脑力劳动,体力劳动
②专指体力劳动:劳动锻炼
③进行体力劳动:他劳动去了
劳动是专属于人和人类社会的范畴,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其根本标志在于制造工具。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它既是人类社会从自然界独立出来的基础,又是人类社会区别于自然界的标志。马克思主义还认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二. 劳动的分类、本质与意义
1、劳动的意义
人类的一切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与文化活动)在本质上都是价值的运动,都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价值不断转化、不断循环、不断增值的过程。
这种价值运动具体表现为:使用价值、劳动潜能、劳动价值与新使用价值的循环回路,所有复杂形式的价值运动最终都可以分解为若干个这样的循环回路,所有复杂的社会现象都是由若干个这样的循环回路有机地组合而成。
2、劳动的含义
劳动是人类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商品生产体系中,劳动是劳动力的支出和使用。马克思给我们下了这样的定义:“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劳动力的买者消费劳动力,就是叫劳动力的卖者劳动。”
3、劳动三大基本类型
(1)体力劳动:体力劳动是指以人体肌肉与骨骼的劳动为主,以大脑和其他生理系统的劳动为辅的人类劳动。
(2)脑力劳动:脑力劳动是指以大脑神经系统的劳动为主,以其他生理系统的劳动为辅的人类劳动。
(3)生理力劳动:生理力劳动是指除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以外的其他形式的人类劳动。
一般的人类劳动由脑力劳动、体力劳动与生理力劳动按照不同的比例关系组合而成。
通常意义上的脑力劳动是指那些脑力劳动占主要比例的复合劳动,体力劳动是指那些体力劳动占主要比例的复合劳动,生理力劳动是指那些生理力劳动占主要比例的复合劳动。例如,人口的生产过程虽然以生理力劳动为主,但也伴随着一定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三. 如何理解劳动与职业发展
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主要是指生产物质资料的过程,通常是指能够对外输出劳动量或劳动价值的人类运动,劳动是人维持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唯一手段。按照传统的劳动分类理论,劳动可分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大类。
劳动是人类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商品生产体系中,劳动是劳动力的支出和使用。马克思给我们下了这样的定义:“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劳动力的买者消费劳动力,就是让劳动力的卖者为其提供劳动。”
职业发展就是在自己选定的领域里,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成为最好的专家。所谓专家并不一定是研究开发人员或技术顾问。专家是在某一领域有深入和广泛的经验,对该领域有深刻而独到的认知的人。至于行政管理能力、员工培养能力、团队建设能力、规划和沟通能力等,是个体在职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培养的能力要素,它们是实现职业发展的重要工具,但不是职业发展的目标。
四. 劳动观念的发展与变化
1、传统文化中的劳动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化源远流长,蕴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思想,支撑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今天依然是我们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①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勤劳勇敢智慧的中国人民创造了辉煌的历史,铸就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在长期的与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先民们还形成了丰富的劳动思想,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后羿射日、愚公移山、女娲补天、鲧禹治水、钻燧取火等神话传说都反映了古人对劳动的礼赞和对命运的抗争。《论语●子张》中主张“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论语●尧曰》中主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孟子. 梁惠王上》中主张“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人湾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人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左传●宣公十二年》中主张“商农工贾,不败其业”;等等。时至今日,这些思想中仍有许多内容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并成为当今劳动教育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
2、马列经典中的劳动观
“人的本质” 是什么, 一直是困扰哲学界的一个重要命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认为,“全部人的活动迄今都是劳动”。 劳动是马克思思想体系中的核心观念, 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基础。 马克思把劳动比喻成整个社会为之旋转的太阳, 劳动是人类生存的本质, 人类的发展过程就是劳动的发展史。 马克思主义对于劳动的论述, 主要体现为劳动本质论、 劳动价值论以及劳动解放论。
3、弘扬劳动精神、强化劳动教育是新时代劳动观的核心要义
首先,新时代以来,我们更加深入弘扬劳动精神尤其是劳模精神。
伴随时代变迁和社会进步,我们在不断充实着劳动精神的理论内涵——在弘扬简单劳动中体现的任劳任怨、爱岗敬业精神基础上,更加重视复杂劳动中体现的精益求精精神、创新创造精神。“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离不开高素质的劳动者大军。追求卓越、追求极致、精益求精的大国工匠精神成为引领劳动内涵升级、建设高素质劳动精神的典范。可见,新时代的劳动精神更加强调劳动的技能属性、知识属性和创新属性。
其次,新时代以来,我们更加明确了以“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价值引领。无论是站起来、富起来还是强起来,都离不开亿万劳动者的生产实践活动。为此,不断探索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教育理念的实现形式,并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这些都构成劳动教育的核心素养。今年7月,教育部出台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劳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劳动教育、生产劳动教育和服务性劳动教育三个方面。不断改进对下一代的劳动教育方式,让具有时代内涵的劳动精神发扬光大是劳动教育的重要内涵。
再次,新时代以来,我们更加意识到只有“劳动力自由流动”才是破解贫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有效举措。
贫困问题是人类自古以来深陷困扰,也是被国际社会公认的社会性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一代代自发流动的劳动者的辛勤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基础上,我们终于在2020年迎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脱贫攻坚任务的最终顺利完成,必将意味着人类反贫困史的中国奇迹的实现,也意味着劳动正义、劳动者自由流动、自由享受自己果实的新时代的到来。
五.劳动文化与伦理
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的“敬德保民”“天道酬勤”的劳动理念,“仓廪实而知礼节”“恒产恒心”的富民理念,“力戒奢侈”与“俭奢统一”的消费理念,对于政府主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五. 劳动与经纪
1、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敬德保民”“天道酬勤”的劳动光荣理念与政府主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周代思想家特别强调劳动致富光荣的意义,提出“慎之劳,劳则富”,并提出“敬德配天”命题,“天亦惟用勤毖我民”成为后世“天道酬勤”思想的雏形。周公认为“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在周公的带领下周成王经常亲自耕作,与百姓一起共同参加劳动生产,亲耕作风的劳动伦理对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产生深远影响。墨子把劳动视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类正是依赖自己劳动所创造的物质财富才得以生存下来,生产劳动不仅是人类最终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决定因素,而且也是社会财富的真正来源。墨子同时说“下强从事,则财用足矣”,“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财富是由人们的劳动创造的,劳动越努力创造的财富就越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高度重视中国传统经济伦理“劳动光荣”“天道酬勤”的思想传承,对于整个社会形成更为浓厚的“劳动光荣”氛围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说“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这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劳动光荣的高度重视。在“劳动光荣”的浓厚理念倡导下,当代劳动者群体不仅有力量,而且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
2、中国传统经济伦理“力戒奢侈”“俭奢统一”的消费理念与政府主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力戒奢侈”“崇尚节俭”是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极为突出的理念,周公引用文王的话说“无彝酒”“饮惟祀,德将无罪”,即不要酗酒,祭祀时可以喝酒,但要以道德约束自己,不能喝醉。此外周公还从经济学的角度指出饮酒成风是对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浪费,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当提倡节约美德。孔子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作为统治者必须“因民之利而利之”,就是顺着老百姓可以得利的方面引导他们去做能得利的事,使他们得到利益,也就是顺应和满足人民的物质欲望。荀子说“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即富国先要富民,统治者要节用裕民,以政裕民。以“八项规定”为起点不断深入推动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现着从严治党的要求,也体现着中国未来“珍惜民力”“实干兴邦”的施政导向。
3、中国传统经济伦理“仓廪实而知礼节”“恒产恒心”的富民理念与政府主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仓廪实而知礼节”“恒产恒心”“下富则上富”的“富民”思想是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成为我们党带领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的重要传承。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体现了党的民生优先、惠民富民政策取向,对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必然起到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
七.劳动与法律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规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为社会主义劳动法规调整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不同,决定了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不同,同时,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也可以从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的不同来划分。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依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公民和法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依劳动法规定,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须是劳动法规定的法律事实,包括事业事件和行为两类。
1、原理: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依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另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具体而言,在中国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
2、要素:
(1)主体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且劳动者必须是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及个体经营组织。
(2)内容:即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客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既劳动法律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如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卫生安全等。